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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实验室“三废”排放与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5-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严格规范实验室“三废”排放与处置的通告
近日,校内发生两起违规丢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行为:一起位于湘雅新校区教学后栋与前栋之间的草坪上,有十余个高效液相色谱专用溶剂瓶,部分瓶中残留有机试剂;另一起位于校本部机械楼后面草坪上,大量试剂空瓶被随意丢弃,其中部分试剂瓶中残留未知化学试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存放、集中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此前也曾有投诉反映实验室废水或废气直排,根据国家法律和学校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实验室废水和废气严禁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对于上述行为,学校已责令问题单位(个人)立即整改。学校再次重申:各学院(中心)必须依法依规加强实验室“三废”管理,实验人员必须切实遵守“三废”排放的规定:实验室的废水和废气必须处理达标以后才能排放,实验室危险废弃必须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如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学校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由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处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每年两次(6月和12月)联系有危废处理资质的环保公司来校专门收运全校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学校在湘雅新校区建有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每月末向湘雅新校区实验室开放;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处置危废的单位,可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报应急处置。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88836824。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2017 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