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回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统一回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防止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我处将于6月15日前后组织各实验室回收危险废弃物,并交由具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本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范围是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生化医学实验室废弃物、剧毒物质、废化学试剂(瓶装)、实验室沾染物六大类;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也一并申报,但暂不回收,需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另行处理。
二、回收要求
1.各实验室收到通知后须及时统计需要回收的废弃物种类、数量和重量,对其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打包,在收集容器或包装上张贴《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需详实,要求用中文全称,不可简写或缩写)。另外,如有化学试剂要报废,还需清点试剂种类数量后,在其外包装上张贴《中南大学实验室报废化学试剂外包装箱张贴清单》。
2.外包装必须严格按照《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的标准执行,否则不予回收。
3.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按国家有关安全存放标准自行妥善暂存。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各实验室全面清理危险废弃物,确保将现有危险废弃物清理完毕,保障实验室安全。
2. 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申报表》、《中南大学实验室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申报表》和《中南大学实验室报废化学试剂外包装箱张贴清单》,于6月14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三办512,实验室环保科),逾期不予受理收运请求。具体收运安排另行通知。
3.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用按照《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费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大资字[2016]53号)进行结算。对发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直排、偷排等行为的实验室及个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88836824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6月8日
附件:
1. 《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标签》
2. 《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收运要求》
3. 《中南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申报表》
4. 《中南大学实验室爆炸类物品和含放射性化学物质申报表》
5. 《中南大学实验室报废化学试剂外包装箱张贴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