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8〕52号)要求,对2017年度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价人民帀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三部门将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评价考核内容已发送至各二级单位资产干事邮箱,时间紧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客观填报相关数据及表格,于8月28日之前发至邮箱243716422@qq.com,学校将评价考核材料汇总于8月31日前报科技部。联系人:熊老师15111208577,8887924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