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部2017 / 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全面掌握了解实验室发展情况,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
2017/2018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
[2018]29
号)和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办通
[2018] 72
号相关文件精神,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
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和项目、经费情况等方面,涉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实验教学和科研、社会服务等内容。二级学院要统筹协调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科研等管理人员核实数据,在
9
月
10
日前将基表统计数据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教育部相关的文件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1
、附件
2
。各二级学院需上报的基表见附件
3~
附件
8
,请按学年统计,即统计时段为: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数据
,并特别注意保持各上报基表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报表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电子文档按表格要求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并采用“学院
+
文件名”统一命名,以方便统计整理。
相关工作咨询管理部门联系人:
人事处
高
全
88876603
科研部
陈其富
88836045
研究生院
朱
武
88877731
(
研究生教学项目
)
本科生院
贺世泉
88836131
(
本科教学项目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张居华
88836236
石山鹰
88836475
(贵重仪器设备)
附件:
1
.教育部教高司函字
[2018] 29
号关于报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文件
2
.填报说明(教育部教高厅函
[2006] 45
号文件摘选)
3
.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
3
,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
504
)
4
.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
4-1
基表
4-2
,报本科生院培养办一办
316
)
5
.研究生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
4-3
,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办
305
)
6
.专任实验室人员统计表(基表
5
,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
517
)
7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
6
,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
517
)
8
.实验室经费表(基表
7
,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办
517
)
人事处
科学研究部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