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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9年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
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实施细则》(中大资字[2018]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共享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已承担科研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 、学生申报共享基金,应有指导老师出具推荐意见,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3 、共享基金原则上适用于非本学院(中心)并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
4 、资助项目数为50项左右。
二、资助重点
1 、主要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课题,优先考虑尚无测试仪器的单位及支付测试费用有困难的年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学生。
2 、主要资助已有课题的申请人,仅利用共享基金立项的课题不予受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可酌情受理。
3 、受资助者需投入1:1的配套资金。
三、共享基金使用期限和额度
1 、原则上共享基金使用期限为一年。
2 、共享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2万元/项。
四、结题要求
共享基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和如下材料之一,方可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未通过验收的,获批项目基金将予以收回。
1 、基金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中文标注“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 by the Open Sharing Fund for the Large-scale Instruments and Equip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 、获得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 、省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当年只可申请共享基金项目1项;已获得共享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在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2 、凡获得共享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资助”,作为结题依据。
3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
需提交资料:
(1)《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申请表》
(2)申请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资料送交地点:校本部三办504#
4 、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8876475 石老师
附件:《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