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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度教学指导委员会年会及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召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8 年度教学指导委员会年会及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示范中心及其依托管理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文件精神,各示范中心须召开教指委会年度工作会议并提交年度考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 会主要议题:审议中心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研讨交流示范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思路与经验等。
2.年会 须于2019年1月10日前召开,由各示范中心及其依托管理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费用从各示范中心的运行管理经费列支,并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
3.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年度考核报告的要求参见教育部教高厅函【2017】70文件)。学校 以年度考核报告为基础,对示范中心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报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考核工作结束后,年度考核报告由各示范中心在教育部示范中心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 学校将安排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委员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各示范中心的年会。
5. 学校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836236,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教高厅函【2017】7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中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
2018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