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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

开放共享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已承担相关科研任务的在岗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研究生或本科生。

2、学生申报开放基金,应由其指导老师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批准。

3、开放基金使用范围,原则上适用于本学院(中心)以外的学校贵仪开放共享平台上的仪器设备。

二、资助重点

1、鼓励能发表高水平论文的项目。申请者可附近2年已发表的国际重要期刊或国际权威期刊论文(可在校人事处网站上查阅目录)1篇以上,申请者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型的项目。

三、开放基金使用期限和

1、原则上开放基金使用期限 为1年以内。

2、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1.5万元/年。

四、结题要求

开放基金申请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之一,方能验收结题,办理基金转账业务。

1SCI检索文章(基金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中文标注“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End Fund for the Valuable and PrecisionInstruments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2获得专利成果或专利申请已受理(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3、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基金申请人排前3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当年只可申请开放基金项目1项;已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应在提交基金使用总结报告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2、凡获得开放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资助”,作为结题依据。

3、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41120日至1219日。

需提交资料:1.《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2.申请课题项目书或合同复印件 

资料送交地点:校本部三办508

4、有关申报的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88836823 张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管理处

O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

附件2《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开放共享基金管理细则.doc已下载
附件【中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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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8876242